关于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程序及验收材料的说明

发布时间:2015-09-09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 

一、结题验收范围

建设期已满或建设期将满、拟提前完成结题验收工作的校级教改项目。

二、结题验收程序和要求

(一)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程序

1.申请验收。项目负责人按照《项目申请书》完成了预定研究与改革任务,向教务处提交相关结题材料电子版,申请结题验收资格。其中著作类成果必须正式出版,论文类成果必须在正式刊物上发表,研究报告类成果要有使用单位的采纳意见。

2.向所在部门提出结题申请。经教务处审核具备结题资格的项目,由项目负责人邀请至少5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结题验收专家组,向所在部门申请组织结题验收会。专家组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,1名教务处人员

3.部门组织结题验收会。所在部门对拟准予结题的项目,安排时间和地点组织结题验收会,在结题验收专家组意见基础上,给出部门验收意见。校外专家如不能到场参加结题验收会,可以采取函审形式给出验收意见,由项目负责人随结题材料报送教务处备案。

4.公布通过结题验收的教改项目。每年620日,教务处将停止接收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,并于7月放假前发文公布本学年度内通过结题验收的教改项目。

(二)其他要求

1.结题材料报送要求

所有相关表格可从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主页-“教务处”— “表格下载”-“教研教改类”中下载。

1)校级项目提交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》(附件1,一式2份)、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》(附件2,一式2份)和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(一式1份)。以上所有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版至教务处。

2)结题验收通过后,由负责人将项目经费本和结题材料同时报送到教务处。

2.对延期及未能通过结题验收项目的处理

1)若确属研究需要,须延期方可完成研究任务的校级教改项目,由项目负责人填写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重要事情变更申请表》(附件3,一式1份),对不能按期完成的原因进行说明,并制定具体措施,确定完成时间(最长延期不得超过一年),经部门同意后,将材料送交教务处;已经申请过延期的教改项目,不得再提出延期申请,否则视为未通过结题验收。

2)对未通过结题验收、半年后仍然不能通过结题验收的校级教改项目,或未提交正当原因而未能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,将根据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立项项目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进行撤项处理,且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校级教改项目。

3.对申请撤项或项目负责人离职的处理

1)对非项目负责人主观因素造成的撤项,经负责人申请,所在部门给定意见,教务处根据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立项项目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进行撤项并公布,且处理结果不影响该项目负责人申报各级教改项目的资格。

2)因项目负责人转岗、离职等情况无法主持项目研究的,由该项目所在部门协商处理,并将如直接撤项、更换负责人继续开展研究等处理意见,报教务处审批并备案。

三、其他说明事项

(一)个人可随时报送结题材料。项目负责人可在学年度项目结题工作截止日期前的任一工作日,向教务处报送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材料,报送的纸质材料需加盖部门公章。

(二)所在部门于截止日期前报送汇总表信息。每年620日前,各教学单位统计本学年度本部门通过结题验收的教改项目,并报送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》(附件4,一式1份)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至教务处。

 

附件:

1.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

2.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

3.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重要事情变更申请表

4.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教务处

      201599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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