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在2018-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过程中,我校个别学生疏于自身管理、违反相关考试规定,在考试过中作弊。为了教育本人,引起警示,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2019年7月8日在参加《高职英语(2)》课程考试时,18社会工作1班陈晴儿同学(学号:18005065)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作弊。
2019年7月8日在参加《大学国文》课程考试时,18会展策划与管理3班邬凯霖同学(学号:18004204)、王晴同学(学号:18004093)携带存储与考试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电子设备(手机)作弊。
2019年7月10日在参加《统计基础与实务》课程考试时,17物流管理2班杨翠玉同学(学号:17000288)、陈婉晴同学(学号:17000295)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作弊。
根据学校《学生手册》(关于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处理的实施办法)中的规定,陈晴儿、邬凯霖、王晴、杨翠玉、陈婉晴同学违反了规定中的第三条第1项,为严肃考纪、端正考风,决定给予陈晴儿、邬凯霖、王晴、杨翠玉、陈婉晴等五位同学该门课程成绩记“0”分处理,取消补考资格并通报全校。
特此通报。
教 务处
2019年9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