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学生作弊违纪情况通报

发布时间:2017-02-25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 顺职院教字20176

 

2016-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

学生作弊违纪情况通报

 

各学院:

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过程中,我校个别学生疏于自身管理、违反相关考试规定,在考试过中作弊。为了教育本人,引起警示,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
20170109日在参加《高职英语(1)》课程考试时,16电子商务(3)班郑楚君同学(学号:16140257)、陈嘉慧同学(学号:16140253)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作弊。

20170110日在参加《经济数学及数学文化》课程考试时,16物流管理(2)班陈秀华同学(学号:16140977)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作弊。

20170110日在参加《计算机数学及数学文化(1)》课程考试时,16计算机网络技术(1)班佘冠涛同学(学号:16230308)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作弊。

20170110日在参加《物理治疗技术》课程考试时,15康复治疗技术(1)班陈开艳同学(学号:15170167)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作弊。

20170110日在参加《采购与供应管理》课程考试时,15物流管理(1)班梁洁莹同学(学号:15140857)、李娜同学(学号:15141403)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作弊。

20170112日在参加《电子商务基础与应用》课程考试时,15工商企业管理(2)班梁芷琪同学(学号:15141122)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作弊。

20170112日在参加《现代物流管理》课程考试时,16物流管理(1)班刘雄飞同学(学号:16141186)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作弊。

20170112日在参加《物流成本核算》课程考试时,14物流管理(1)班庄燕珊同学(学号:14140935)、纪丽玲同学(学号:14140938)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作弊。

根据学校《学生手册》(关于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处理的实施办法)中的规定,郑楚君、陈嘉慧、陈秀华、佘冠涛、陈开艳、梁洁莹、李娜、梁芷琪、刘雄飞、庄燕珊、纪丽玲等十一位同学违反了规定中的第三条第1项,为严肃考纪、端正考风,给予以上十一位同学该门课程成绩记“0”分处理,取消补考资格并通报全校。

特此通报。

 

教务处

2017224

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:魏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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